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(2018年-2020年)
日期:2018/1/4 12:51:54

(来源:2017-12-29    北极星电力网)

日前,辽宁省发布《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。计划提出,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。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水平。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,具备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。2017年底前,完成全省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和环保改造工作任务。实施节能改造30台机组,装机1118.5万千瓦;实施超低排放改造57台机组,装机2246万千瓦。力争2018年前,完成14座电厂(28台燃煤机组)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作,装机规模1094万千瓦。2017—2020年,新增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。力争到2020年,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达标排放锅炉供暖面积达到11亿平方米。此外,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,拓展工业余热供暖。

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,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。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,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,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。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、生物质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,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,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,重点利用“洁净型煤+环保炊具”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。力争2020年,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%以上。

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。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,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。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,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。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,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。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,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。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,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,对城中村、城郊村等分散用户,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。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天然气取暖。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速度、经济承受能力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,以盘锦市为重点,在具备管道天然气、LNG、CNG供气条件地区率先实施天然气“村村通”,积极推广燃气壁挂炉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农委,各市政府)

新增“煤改气”清洁取暖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,重点在沈阳、大连、营口、葫芦岛市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;在全省范围推进天然气冷热电分布式利用项目。2018年前,沈阳、大连、营口、盘锦、葫芦岛市各推进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。到2020年,沈阳、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,其他市至少建成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。2020年,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。其中,沈阳、大连市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;本溪、盘锦市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;锦州、营口、辽阳、铁岭、葫芦岛等市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;丹东、阜新、朝阳等市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。

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、环保生态要求、电网支撑能力,因地制宜,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电供暖。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,推广碳晶、石墨烯发热器件、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;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。鼓励利用低谷电力,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。鼓励在风电、光伏资源丰富地区实施电供暖。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能力,重点利用低谷时期的富余风电,以“风电供暖”等模式,试点推广蓄热式电锅炉供暖,提升电网调峰能力,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。(责任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委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,各市政府)。在总结电能替代试点项目经验基础上,继续扩大电能供暖范围。在居民公用采暖领域,重点推进大学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电供暖项目。全省2017-2020年新增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。到2020年,煤改电供暖面积达到680万平方米。